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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一个城市是否让大学生早早开始缴纳公积金与它能不能留住人才,关系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密切。只有切实出招,把房价控制在合理区间,才是对年轻人买房的真正利好。所以说,政策的制定者需要找到“真问题”,还要出台“真措施”


  最近,武汉、成都、长沙、合肥、南昌这5个省会城市联合召开会议,宣布鼓励在校大学生缴纳住房公积金,用以解决毕业买房难的问题。该消息一出,立即引起网友热议。


  支持的网友认为,若大学生上学期间开始缴纳公积金,就能尽早达到公积金贷款的时限条件,买房还贷时有助降低成本。但反对的声音则认为,在读大学生群体没有收入,没有工作单位,这项看似创新的政策并没有实际意义。


  国务院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规定,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、国有企业、城镇集体企业、外商投资企业、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、事业单位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。


  按照现行管理制度,住房公积金由单位缴纳与职工个人缴纳两部分组成,二者缴纳的比例都是职工税前工资的12%。首先,在读大学生没有工作单位,其另一半公积金缴存额由谁来承担?“工资基数”又应该参照哪一档次的平均工资执行?


  其次,大学生未来就业一旦不在公积金缴存城市,这笔公积金将如何使用、如何提取?如果无法打通异地通用通道,实现公积金“一卡通”,让政策适用于国内任何城市、任何地域,那么在读大学生缴存公积金的政策措施,对于大学生毕业买房也不过是流于形式。


  第三,在读大学生大部分没有经济来源,他们的学费和生活费都是由家长负担的,公积金缴付势必还会落到家长身上。对家庭收入偏低的寒门学子,家里缴不起这笔额外费用,毕业后与同龄人的差距还会拉大,是否会引起新的不公平?


  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,这项政策有利于留住人才,这可能也是设计者的初衷之一。但更让年轻人头疼的恐怕是高房价、低收入,不少刚毕业的年轻人付不起首付,留在大城市成本太高。其实,大学毕业生选择留在哪个城市,更在乎的是能否有干事创业的平台、能否有和谐宜居的环境、能否有包容开放的文化。《中国大学生就业创业发展报告·2015—2016》显示,从就业区域看,选择在沿海地区就业的人数依然最多,比例为67.03%。“薪酬待遇”和“发展前景”,是毕业生选择就业单位时最看重的因素;“发展空间大”“交通发达,基础设施完善”和“就业机会多”,是毕业生选择就业区域时考虑最多的因素。从中可以看出,一个城市是否让大学生早早开始缴纳公积金与它能不能留住人才,关系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密切。只有切实出招,把房价控制在合理区间,才是对年轻人买房的真正利好。


  帮助大学生群体早日实现安居梦,这样的政策创新初衷值得肯定。但笔者认为,政策的制定者需要找到“真问题”,还要出台“真措施”,才有助于问题的解决。对于住房公积金,大家谈论较多的,比如提取手续简化、管好用好公积金、让公积金不再沉睡等,这些都是“真问题”,需要更多制度创新。同时,一个涉及千家万户的政策出台前后,也要有充足的准备,及时跟进,答疑解惑,才能起到应有的效果;对鼓励在校大学生缴纳住房公积金这项政策来说,也是这个道理。